导读 2021年11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上发布...

2021年11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此外,被告人吴某某还针对闵某捏造并在网上发布诽谤信息。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