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9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9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小柴胡颗粒、高山红景天口服液、众生片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 公告指出,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4年6月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