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安徽一地最新调整
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须在该市的限制。 关于优化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现就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1.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提取。 3.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须在我市的限制。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