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同月6日,公安机关对朱某处以行政罚款,后民警发现朱某有其他犯罪嫌疑并于同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 关于朱某提出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的辩解,...

同月6日,公安机关对朱某处以行政罚款,后民警发现朱某有其他犯罪嫌疑并于同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 关于朱某提出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的辩解,经查,朱某已经着手实行将被害人卖往境外的犯罪行为,由于被害人出境前拒绝独自出境,其犯罪意图未能实现,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朱某该辩解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朱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其行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朱某于2022年10月6日以偷越国境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仅交代其与被害人一同偷越国境事实,未提及其意图拐卖妇女到境外的事实,为此公安机关仅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后公安机关发现朱某有诱骗他人偷渡出境的犯罪嫌疑,遂于同月9日将其抓获,朱某第二次到案后才供述其拐卖被害人的事实,故朱某就拐卖妇女罪不具有自动投案情形,不符合自首的认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应认定为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