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9月15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该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9月15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该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以下简称“民企职称十条”),聚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最关心、最突出的职称评审问题,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健全职称评审组织、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从宽设定评审条件、拓宽职称评审路径、打破参评层级限制、建立评审“绿色通道”、贯通两类人才通道、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0个方面完善措施,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企业优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博士后达到一定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达到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在重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前沿突破、在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民营经济发展,让人才自由流转、释放活力,“民企职称十条”明确打通两类人才发展通道,技能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已取得我区《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对应关系目录》内职业资格的,无需重复参评职称,解除了两类人才的“身份束缚”。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