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经调查,2022年6月至8月,从事电商工作的周某、揭某某等五人,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32万余条,其中40多万条信息被以营利为目的出...

经调查,2022年6月至8月,从事电商工作的周某、揭某某等五人,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32万余条,其中40多万条信息被以营利为目的出售。 经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人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50000元不等。 诉请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周某、揭某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26400元,并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