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什么意思无效婚姻什么意思】在法律实践中,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前提。然而,并非所有登记结婚的婚姻都具备法律效力,有些婚姻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姻”。那么,“无效婚姻”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和后果呢?
一、无效婚姻的定义
无效婚姻是指虽然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导致该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
二、无效婚姻的主要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 序号 | 情形说明 | 法律依据 |
| 1 | 重婚 | 《民法典》第1048条 |
| 2 |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民法典》第1048条 |
| 3 | 未到法定婚龄 | 《民法典》第1047条 |
| 4 |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民法典》第1048条(已删除) |
| 5 | 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 | 《民法典》第1049条 |
> 注:自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部分条款已调整,例如“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无效婚姻的直接理由。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 自始无效: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2. 财产分割:若双方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需依法进行分割。
3. 子女抚养权:如双方有子女,仍需依法处理抚养问题。
4. 无继承权:无效婚姻中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5. 可申请宣告无效:任何利害关系人(如近亲属、基层组织等)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四、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 项目 | 无效婚姻 | 可撤销婚姻 |
| 法律效力 | 自始无效 | 有效,但可撤销 |
| 原因 | 违反强制性规定 | 欺诈、胁迫等 |
| 申请主体 | 利害关系人 | 受胁迫方 |
| 时效 | 无时效限制 | 一年内提出 |
五、总结
“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它不同于“可撤销婚姻”,后者虽合法但存在瑕疵,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对于当事人而言,了解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简而言之,无效婚姻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合法”的婚姻,其法律效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