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为治疗无法治愈的眼部疾病而开发的一项技术在临床试验中证明非常有效,以至于投资者为 Trefoil Therapeutics 的 A 系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为治疗无法治愈的眼部疾病而开发的一项技术在临床试验中证明非常有效,以至于投资者为 Trefoil Therapeutics 的 A 系列融资的第三部分提供了资金,以支持进一步开发角膜疾病的治疗方法。

开发该疗法并共同创立三叶草的生物医学科学教授迈克尔·布拉伯回答了有关他的研究及其未来的五个问题。

你能解释一下你的研究以及它如何帮助治疗 Fuchs 的营养不良吗?

Fuchs 的营养不良是一种眼睛退化性疾病,特别是角膜退化性疾病。角膜中的一层细胞(角膜内皮细胞)控制着水流入角膜。如果角膜内皮细胞层不健康(即,如果此类细胞的数量减少),那么您可能会由于不受控制的水流而导致角膜肿胀。角膜肿胀会扭曲视力;作为一种进行性疾病,它最终会导致失明。

角膜内皮细胞可以对某些生长因子蛋白作出反应。此类生长因子可刺激角膜内皮细胞分裂生长,从而有效治愈角膜。我们一直在研究一种这样的生长因子,称为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1 (FGF-1)。它不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候选药物,因为它是一种不稳定的蛋白质,不能储存、运输或重组(这是实际药物治疗所需要的)。我们对蛋白质序列进行了一些改变,消除了这些不良特性,从而实现了有效的治疗。

是什么首先吸引你进入这个研究领域?

我们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蛋白质结构、稳定性和折叠。我们实际上使用 FGF-1 作为一般研究的模型系统,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它在再生医学中的治疗应用。一旦我们意识到它作为药物的效用,我们就会意识到与稳定性和聚集有关的限制,这阻碍了它的实际应用。在我们研究的那个时候,我们实际上已经产生了数百个突变体来检查稳定性和折叠方面。我们查看了这些突变体,并询问是否有些已经稳定而不影响蛋白质功能。然后,我们为其作为潜在药物的效用提交了专利申请。

你什么时候意识到这是可以推向市场的东西?

在 1990 年代后期,我们开始意识到使用 FGF-1 治疗心力衰竭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生长因子被用于再生被阻塞的冠状血管。药物开发存在许多细微差别,其中之一是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即可专利化合物)。在心脏研究的情况下,使用了天然 FGF-1 蛋白。FGF-1 在 1970 年代和 1980 年代被发现和表征,被认为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不是可专利的化合物)。由于天然蛋白质不能申请专利,因此与其应用相关的技术对资助药物开发的风险投资 (VC) 公司并不是特别有吸引力。原因是没有生长因子化合物的专利,仿制药公司可以立即生产和销售。然而,虽然天然蛋白质不再可申请专利,但突变蛋白质(具有一个或多个氨基酸变化)可能可申请专利。因此,有了受保护的知识产权 (IP),即已发布的专利,药物开发对 VC 更具吸引力。

你如何平衡你作为教授的角色和你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的角色?

作为一名教员,我的技能非常适合我;相反,我没有有效经营企业的技能,因此,我不尝试。我与公司的互动仅限于我研究领域的科学咨询——即蛋白质结构、稳定性和折叠。对我来说,不要参与合同研究也很重要。这样的工作可能会阻止实验室成员自由发表(这是他们职业生涯的关键),并且还会施加压力以在某个截止日期前达到某个里程碑(由于作为教员的教学或行政承诺,这可能无法实现)。所以,我想说,最好的安排是保持距离;但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努力。

为什么研究人员采取额外的步骤并了解他们的工作如何应用并有可能将他们带入创业世界很重要?

我倾向于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大学研究基本上由纳税人(州或联邦)支付。从根本上说,研究是知识的产生,而在医学院中,知识显然与人类健康有关。这种知识的命运要么是被投入使用(并为纳税人提供健康福利),要么被浪费(即成为无用的知识)。如果大学研究人员打算接受公共资金,我相信他们有义务向公众尽最大努力证明这些资金产生的知识的好处。然而,将基础研究从实验室转移到床边是一条漫长而艰巨的道路,涉及多种专业知识(例如,专利撰写、VC 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