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安律说法:一男子用啤酒瓶刺死女友,已自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太惨了!浙江温州...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安律说法:一男子用啤酒瓶刺死女友,已自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太惨了!”浙江温州,一对情侣晚上在街上发生争吵,争吵中男子持酒瓶刺伤女友,随后逃走。附近群众见状于是报警,而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女子血流一地、受伤严重,便送医抢救,但可惜的是女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随后不久,男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

  情侣之间吵个架、拌个嘴不是很正常吗?因为吵架、拌嘴便对自己女友痛下杀手,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个恶魔!

  1、男子要承担什么责任?

  虽然男子将女友刺死,但是男子并不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前者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需要故意伤害罪,主要看男子捅刺女友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而又因故意是人的心理活动并不容易直接判断,因而往往需要结合客观情况来判断。

  比如案件的起因,是一时激动还是经过密谋策划;比如双方的关系,双方是否有深仇大恨;比如作案工具以及伤害的部位,是否是受害人的重要部位;再比如犯罪行为有没有节制,是捅刺了一次还是数次,在看到被害人受伤可能死亡的情况下,有无进行及时的救治等等。

  2、男子跑了又去派出所投案算自首吗?

  而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自动投案,即包括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也包括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换句话说,虽然男子起初跑了,但是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去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这种情况下仍属于自首。

  而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除了刑事责任,男子的行为还构成侵权,而作为受害人家属,既可与男子达成民事和解,或在刑事诉讼中直接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当然也可以不要赔偿要求严惩男子,事后再另案提起民事诉讼。

  4、最后,男子不仅害了女友、害了自己,也毁了各自所在的家庭。而这也再次提醒大家,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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