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河池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河池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一)《兽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2.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3.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4.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

(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

(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262号)

二、河池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兽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