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内容包括什么意思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营业税改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内容包括什么意思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尚在紧锣密鼓的调研中,税率很可能归档为11%。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所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二)新旧政策规定及分析

1、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税法规定,营业税税目中的建筑业,其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税率为:3%。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2、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试点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建筑业适用11%的增值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购进扣税法。通俗讲,就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有效扣税凭证上载明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实现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中抵扣。

3、新旧政策分析。通过上面的新旧政策规定的分析,作为建筑行业来说既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营业税没有进项抵扣,营业额越高要缴的税越多,随着各类生产要素成本的刚性上涨,营业额高并不一定利润会高.。但营业税却在增加,按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实际上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营业额有关,还与纳税人成本中可获得抵扣的项目有关,因此,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项目所占收入的比重越高,纳税人承担的税负越低。因此,“营改增”后,企业经营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项目所占收入的比重越高,纳税人承担的税负越低。总体上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但如果抵扣项目少,由于增值税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原因,其税负可能有所增加。

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开展“营改增”政策研究,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

根据实行增值税的效果看,增值税改革增强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效率,税收的中性作用得到加强。为充分利用增值税可抵扣的优势,避免税改后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的税负增加,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财务、审计、预结算等相关部门积极着手开展“营改增”相关研究工作,积极支持引导企业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对增值税业务的培训,审视自身经营的情况和商业安排,深入分析增值税改革可能带来增值税成本、现金流等方面的影响,提前做好与改革试点相关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方法等。

(二)编写税务培训资料和宣传资料,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的项目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的制度,需要纳税人有健全的会计核算,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建筑企业一直沿用的是营业税纳税人,会计基础相对较弱,对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比较简单,甚至于有的项目连帐都没有。因此对全体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促进财务人员全面把握“营改增”政策内涵和操作要求,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显得尤为重要。

(三)考虑选择合适材料供应商,以顺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原是缴纳营业税的,不存在增值税的抵扣问题,故对于能否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和保存往往是不引起重视的。但现在从营改增试点方案规定来看,建筑企业即将也要纳入改革范围,所以能否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应该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即使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也要看能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要把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这应作为建筑企业重点考虑的问题,否则可能会造成抵扣困难,从而增加税负。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业务进行重整,抓住机遇,抢占时机,先发制人,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有建筑业外,还涉及设备租赁、物流、商品砼、开发、投资等行业。得益于“营改增”这一重大契机,建议建筑施工企业重组建材、混凝土和物流等子公司,扩大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高子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前做好子公司的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这样既有利于企业辅业的做大、做强,又可以使企业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对每个环节在价格和税金之间进行平衡,还可以防范项目合作老板在材料采购方面的风险及抽逃资金的风险。

(五)向有关部门建议扩大建筑业行业的进项抵扣范围

“营改增”后,由于其在税率和抵扣项目等实施细节上的设置不同,则可能导致以人工成本为主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税负的增加。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向省市有关部门建议有必要根据建筑业行业特点,将人工费用纳入进项抵扣项目范围,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优惠政策降低该类企业的税基,进一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应纳税额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16]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