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打虎拍蝇:男子偷割他人麦苗喂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真是可恶!”安徽,蚌埠...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打虎拍蝇:男子偷割他人麦苗喂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可恶!”安徽,蚌埠。一男子到别人家地里割麦苗喂羊,还说麦苗嫩适合喂羊。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男子认识到错误,跟村民达成了赔偿协议。

12月23日,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村民报警,称有人在他家麦地里割麦苗。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中老年男子身着花格子睡衣,正在农田里忙碌地割麦苗。民警问他在干什么,男子说麦苗嫩用来喂羊。民警说你知不知道这可是粮食,不是用来喂羊的,男子不吱声了。

后来经过民警教育批评,男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最终,在村委会的协调下,男子与受害者达成了赔偿协议。

1、麦苗再嫩,它的用途也是生产粮食供人们食用,而不是当作羊的饲料,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再说,就说麦苗嫩可以用来喂食羊,那也不能到别人家田里去割麦苗啊,为什么留着自己家的麦苗长粮食,却到别人家地里割麦苗呢?这不是典型的以邻为壑,双重标准!

2、男子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错,而是装着不知道而已,否则还需要民警批评教育才能认识到错误吗?

2、对于别人的东西,未经当事人允许就收割,这是一种典型的盗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由于该司法解释明确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执行的具体标准,所以安徽地区对于盗窃罪执行的数额标准是2000元以上。

回到本案中来,由于麦苗的损失肯定没有达到2000元以上,所以此男子的行为尚不能构成盗窃罪,所以只能按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来处罚。

3、由于此事发生在农村地区,本质上也算邻里纠纷,如果因为这点事情弄得邻里不和,或者造成邻里矛盾,无助于邻里和谐。

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本案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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