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呕吐死(呕吐死案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印度50名学生午餐后恶心呕吐 食物中发现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呕吐死(呕吐死案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印度50名学生午餐后恶心呕吐 食物中发现死蜥蜴

近日,印度两所公立学校有50名学生在午餐后出现恶心、呕吐以及胃痛的症状,学生们随后被送往达马萨拉社区卫生中心接受治疗。事件初步调查显示,当天中午就餐时,学生们在食物中发现了一只死蜥蜴,还有学生反映午饭里有臭鸡蛋。(生活日报)

彭某醉酒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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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后呕吐窒息而死,同桌“酒友”都担责?法院判了

一碗176万的粉侮辱了死者……

2022年,四川凉山卢先生的妻子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后出现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卢先生向商家索赔176万余元。近日,在某电商平台,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旗舰店将店内同款产品的宣传图片标注为“致富款花蛤粉,标价176万”。页面下方还显示了“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的图片,内容为“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

丫头想说:咱不说到底是不是哪一方责任,消费者是否要的赔偿多,因为都非当事人,无法评判,但企业本就是在风口浪尖,进一步这么做恐怕是不妥。自己能动手就不要去买那些方便的食品,新鲜不新鲜其次,主要里面是怎么加工的大家知道吗?连现做现包的菜包子都放了保鲜剂,防腐剂,更别说保质期几个月的东西!都是科技与狠活啊!

洛阳的小伙伴,你觉得176万赔偿的多吗?

#我要上微头条##食品##火锅#

酒后“社死”现场,网友:醒了给他看!

醉酒行为真是各种各样,但这样的你见过么?(下图)也不知道男子身上的东西是怎么处理的,这又是呕吐物,又是排泄物的,想想都崩溃[吐彩虹]

不过社死也是等男子出来的时候了,毕竟醉驾按照法律规定,醉驾者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最高处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还是奉劝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想想妻儿老小,想想自由生活,切莫让自己的人生被酒精毁了。

#头条创作挑战赛#

法官无聊!//@伯瞻说法:山东青岛,53岁的尹平,参加唐娟婚宴,吃腰花时狼吞虎咽被噎到,猛喝一口酒后吞下,酒后食物返流窒息而死。事后,子女找到唐娟和酒店,要求赔偿29万余元,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会如何判决?(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尹平是唐娟父母朋友,事发当天,应邀参加女方喜宴,席间高朋满座,尹平也十分开心,他被安排在熟人一桌,众人推杯换盏,气氛好不热烈。桌上的菜十分丰富,尹平大快朵颐,其中有一道菜是腰花,滑嫩爽口、劲道十足,更是他的最爱,不自觉多吃了几口,由于吃得太快,没有细嚼慢咽,导致不小心噎到。尹平的脸瞬间憋得通红,努力想把它咽下,但折腾一番后无济于事,于是猛灌一口酒,费尽九牛二虎智力,这块腰花终于下肚,尹平缓了一会恢复正常。大家见尹平没有状况,众人继续喝酒吃菜,喜宴在欢庆的氛围中结束,宾主尽欢,男女双方都很满意,如果没有后续的事情,这将是一个难忘终身的婚礼。酒足饭饱后,众人纷纷散场,尹平由于喝酒过多,走路有点踉踉跄跄,脑袋也开始犯迷糊,于是他自行到酒店二楼,找了一张沙发顺势躺下,没想到这一趟就是永眠!婚宴安排的是晚上,19时以后大家就陆续离开,没人发现尹平还在二楼,一直到晚上23时许,酒店保安例行巡逻,才发现沙发上躺着一个人。晚上天气较冷,尹平却没有盖衣物,让人感觉十分好奇,保安走近喊了几声没有反应,于是使劲摇晃了几下,但尹平还是不动弹。保安心想这不会是出事了吧?伸手一探鼻息,吓得亡魂大冒,眼前躺着的人,竟然毫无生息,保安立马通知经理,众人电话报警并呼叫救护车。等医护人员赶到,尹平早已气绝多时,即便华佗再世也无力回天,警方调查后,排除他杀可能,经尸体鉴定,尹平没有中毒迹象,属于窒息死亡,罪魁祸首就是那片腰花。原来,因为没有咀嚼,腰花入腹后还是整片,尹平酒后呕吐,导致食物返流并堵塞气道,最终不幸身亡,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倒霉起来,吃饭都会噎死!家人悲痛万分,父亲突然离世,还是如此蹊跷的死法,儿女一时无法接受,缓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办理完尹平后事,子女觉得情况不对。他们认为,父亲虽然已经53岁,但身体向来很好,如果不是参加唐娟婚礼,不至于发生此事,因此唐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酒店作为营业场所,自己父亲一直躺在二楼沙发,酒店却未及时发现父亲异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家人找到两方,想向他们讨个说法,对于尹平突然离世,唐娟和酒店深表遗憾,也能理解子女心情,唐娟表示可以拿出2000元作为补偿款,酒店也愿意出5000元以示慰问。对此,尹平家人无法接受,父亲无故去世,两责任方却只赔这点钱,远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于是一纸诉状,将唐娟夫妇和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唐娟夫妇认为,自己一方十分无辜,好心邀请尹平参加婚礼,对方喝酒过多、吃饭过快,最终食物反流导致噎死,和自己有何关系?酒店一方认为,尹平是自己噎死,酒店没有过错,如果人死在酒店,就要酒店赔偿,未免太过苛求!上述说法,看起来都有一定道理,尹平家人却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唐娟夫妻作为发起者,应承担相应责任;酒店作为公共场所,也该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1.首先,尹平喝酒噎死,属于意外事件。尹平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任何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尹平也是如此,他要为自身安全负主责。喝酒出事并不鲜见,相关方是否需担责,主要看有无过错,经调查,本案中和尹平同桌人员,不存在强行劝酒行为,尹平也没有基础疾病,因此同饮者没有责任。2.其次,酒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进入其中的客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客人在店内摔倒身亡、触电死亡,酒店需要担责毫无疑问,本案则比较特殊。法院审理后认定,虽然尹平死亡,自己需负主责,但酒店在长达5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及时发现躺在公共区域的尹平,并导致其错过救治时机,也有一定过错,因此需承担15%的责任。3.唐娟夫妇没有过错,因此无需赔偿,但可根据道义予以补偿。唐娟夫妇作为喜宴组织者,对尹平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出于道义,应给予适当补偿,这点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属于侵权责任的特殊模式。最终,法院认定,尹平应承担主要责任,酒店管理不力,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5%责任,赔偿尹平家人44169元,唐娟夫妇补偿尹平家人14389元。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酒店该不该赔?#在头条看见彼此# #普法行动#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伯瞻说法公职律师

山东青岛,53岁的尹平,参加唐娟婚宴,吃腰花时狼吞虎咽被噎到,猛喝一口酒后吞下,酒后食物返流窒息而死。事后,子女找到唐娟和酒店,要求赔偿29万余元,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会如何判决?(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尹平是唐娟父母朋友,事发当天,应邀参加女方喜宴,席间高朋满座,尹平也十分开心,他被安排在熟人一桌,众人推杯换盏,气氛好不热烈。桌上的菜十分丰富,尹平大快朵颐,其中有一道菜是腰花,滑嫩爽口、劲道十足,更是他的最爱,不自觉多吃了几口,由于吃得太快,没有细嚼慢咽,导致不小心噎到。尹平的脸瞬间憋得通红,努力想把它咽下,但折腾一番后无济于事,于是猛灌一口酒,费尽九牛二虎智力,这块腰花终于下肚,尹平缓了一会恢复正常。大家见尹平没有状况,众人继续喝酒吃菜,喜宴在欢庆的氛围中结束,宾主尽欢,男女双方都很满意,如果没有后续的事情,这将是一个难忘终身的婚礼。酒足饭饱后,众人纷纷散场,尹平由于喝酒过多,走路有点踉踉跄跄,脑袋也开始犯迷糊,于是他自行到酒店二楼,找了一张沙发顺势躺下,没想到这一趟就是永眠!婚宴安排的是晚上,19时以后大家就陆续离开,没人发现尹平还在二楼,一直到晚上23时许,酒店保安例行巡逻,才发现沙发上躺着一个人。晚上天气较冷,尹平却没有盖衣物,让人感觉十分好奇,保安走近喊了几声没有反应,于是使劲摇晃了几下,但尹平还是不动弹。保安心想这不会是出事了吧?伸手一探鼻息,吓得亡魂大冒,眼前躺着的人,竟然毫无生息,保安立马通知经理,众人电话报警并呼叫救护车。等医护人员赶到,尹平早已气绝多时,即便华佗再世也无力回天,警方调查后,排除他杀可能,经尸体鉴定,尹平没有中毒迹象,属于窒息死亡,罪魁祸首就是那片腰花。原来,因为没有咀嚼,腰花入腹后还是整片,尹平酒后呕吐,导致食物返流并堵塞气道,最终不幸身亡,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倒霉起来,吃饭都会噎死!家人悲痛万分,父亲突然离世,还是如此蹊跷的死法,儿女一时无法接受,缓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办理完尹平后事,子女觉得情况不对。他们认为,父亲虽然已经53岁,但身体向来很好,如果不是参加唐娟婚礼,不至于发生此事,因此唐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酒店作为营业场所,自己父亲一直躺在二楼沙发,酒店却未及时发现父亲异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家人找到两方,想向他们讨个说法,对于尹平突然离世,唐娟和酒店深表遗憾,也能理解子女心情,唐娟表示可以拿出2000元作为补偿款,酒店也愿意出5000元以示慰问。对此,尹平家人无法接受,父亲无故去世,两责任方却只赔这点钱,远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于是一纸诉状,将唐娟夫妇和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唐娟夫妇认为,自己一方十分无辜,好心邀请尹平参加婚礼,对方喝酒过多、吃饭过快,最终食物反流导致噎死,和自己有何关系?酒店一方认为,尹平是自己噎死,酒店没有过错,如果人死在酒店,就要酒店赔偿,未免太过苛求!上述说法,看起来都有一定道理,尹平家人却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唐娟夫妻作为发起者,应承担相应责任;酒店作为公共场所,也该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1.首先,尹平喝酒噎死,属于意外事件。尹平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任何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尹平也是如此,他要为自身安全负主责。喝酒出事并不鲜见,相关方是否需担责,主要看有无过错,经调查,本案中和尹平同桌人员,不存在强行劝酒行为,尹平也没有基础疾病,因此同饮者没有责任。2.其次,酒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进入其中的客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客人在店内摔倒身亡、触电死亡,酒店需要担责毫无疑问,本案则比较特殊。法院审理后认定,虽然尹平死亡,自己需负主责,但酒店在长达5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及时发现躺在公共区域的尹平,并导致其错过救治时机,也有一定过错,因此需承担15%的责任。3.唐娟夫妇没有过错,因此无需赔偿,但可根据道义予以补偿。唐娟夫妇作为喜宴组织者,对尹平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出于道义,应给予适当补偿,这点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属于侵权责任的特殊模式。最终,法院认定,尹平应承担主要责任,酒店管理不力,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5%责任,赔偿尹平家人44169元,唐娟夫妇补偿尹平家人14389元。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酒店该不该赔?#在头条看见彼此# #普法行动#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我的小可爱呢,怎么就病毒感染了呢?最近这诺如病毒也太猖狂了吧,怎么不管大人小孩都不放过?这么小的身躯要承受呕吐腹泻还有胃肠蠕动的痛苦,真是心疼死了我了!关键还没有特效药[敲打][敲打][敲打][敲打]

以后麻麻一定保护好你,不让你受这样的苦了[恭喜发财][恭喜发财][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枣庄头条#

事发枣庄,

一个四岁孩子,

居然悄无声息地死了,

最关键的是幼儿园监控居然坏了?

孩子呕吐,

幼儿园无人问津,

请问你们与孩子有多大仇恨?

真的不明白,

这样的恶性事件,

居然发生在我的城市,

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孩子,

一路走好!

愿天堂没有痛苦与伤害![祈祷][祈祷][祈祷]

今天没有刷屏是因为昨晚差点死了,也没有那么夸张,就是头晕目眩,看东西看不清,一只手麻了,头痛,后来发觉必须呕吐,吐了三次,慢慢入睡。

我感觉食物中毒,也有可能颈椎发作,但是颈椎不会这么抽风来一下的吧,所以还是吃坏东西。

今天下午去银行,建行这个狗屎app,我输错两次密码就给我锁了,结果啥也没办成,银行四点半就熄火了!白跑一趟。

然后跑去吃小馄饨,一口气吃了两碗。

换了个瓷碗,我食欲大增。

晚上感觉不能吃太油腻,抓了两把米切了两颗青菜,做了一小锅白菜粥,就是豆腐乳吃多了,有点胃酸。。。

两颗危料翡翠镶嵌的美滋滋,凭什么危料就不值得金镶嵌啊,再过几年也许危料也要高攀不起。。#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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