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房主汪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于6月16日代其与商某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案涉房产总价款为51.2万元。 18日下午,中介人...

在房主汪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于6月16日代其与商某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案涉房产总价款为51.2万元。 18日下午,中介人员约双方办理过户事宜,但因中介公司刻意规避一方,不让买卖双方当事人相见,在未见到商某到场办理时,汪某便怀疑《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性及中介公司的诚信问题,为此拒绝办理过户手续,返还定金1万元,并明确告知涉案房屋不再出售。 大庆高新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在汪某未授权且不知情下,代汪某以51.2万元售价与商某签订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且拒不向汪某披露,后还伪造商某签字以49万元售价制作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故意隐瞒出售价格,意图独占超出房屋保底价格款项的行为明显违反诚信,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损害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