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李乐斌,李悦斌是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5月30日,重庆北碚区,碚区龙溪路港大电动城...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李乐斌,李悦斌是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5月30日,重庆北碚区,碚区龙溪路港大电动城门口发生一起纠纷,随后有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当事人翁某与妻子对民警处理不满,夫妻两人和民警发生了冲突,袭击民警。

据目击者反映,翁某和其妻子当时情绪激动,还有过抢夺警枪的行为,“女子一直在拉扯警察,过程中将警察的帽子打掉”。民警后来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情发生后引发不少网民热议,有赞同和支持的,也有质疑也有担心的。

 

老陈要说的是,现代国家中,警察作为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任何国家都不允许袭击警察。警察使用武器有着严格规定,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第九条还规定“警察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警察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记得2015年,黑龙江省庆安县也发生了一起男子袭警后,被枪击身亡的事件,当年也引起了全国热议。

事发后,哈尔滨警方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经过现场勘查、枪弹检验和查看现场视频资料,组织民警赴赴济南、大连、伊春、齐齐哈尔等十余个城市,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还原事情经过。

最终认定: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

 

随着调查的深入,相信事件的真相很快就会公布。关于这件事,网上有很多议论。

我觉得有个网友的评论非常好,他说:我堂堂正正做人,不违法不犯罪,更不会去袭警,我才不担心警察的枪会打到我的身上。

关于此案,大家是怎么看的?#法律# #重庆#

孩子是无辜的。千万不要让孩子受到她父亲的影响。要让孩子在学校面前开个大会,批判自己的父亲。表示以后要远离这样的人渣父亲。这样同学们就会接纳孩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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