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法律关系(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法律关系,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一、什么是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他们的分类有两种:
(一)根据授权从事商事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经纪人;
(二)根据授权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代理人。
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
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二)委托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用语应简明易懂,防止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
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支付的方式由双方商定,即可以预付,也可偿还。对于受托人为处理约定事务而自己垫付的费用,委托人有不可抗辨支付义务。
3、清偿债务。如果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对事务进行处理。委托人对此没有明确反对,依《民法典》有关规定,视为委托人同意,故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期间所负的债务,同样负有清偿义务。
4、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