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借钱怎么要(律师教你如何借钱给别人)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给别人借钱怎么要,律师教你如何借钱给别人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一、亲戚朋友借钱要打借条吗?
最好是打个借条。
借条上要写上金额(最好大写)、签署对方身份证名字。还可以带上红印油让他按指模,中国大陆的通行做法是右手食指,国外有按大拇指的。
二、如果没有打借条,现在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建议大家,大额资金借贷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打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在相关案例中,有转账凭证的,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法院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
补救措施呢,无非以电话录音、当面催讨秘密录音的方式搜集证据,或央求当时的在场证人出庭作证。
三、借条要不要写上还款日期?
一般来说,借条可以写还款日期,便于双方规划还款,特别是向别人借钱的人,为了防止对方提前催款,应当在借钱时书面约定还款时间。
但是,对于借钱给别人的人,不写还款日期却是更大的保障。第一、随时可以要求还钱,第二、诉讼时效最长20年,不受民事诉讼时效2年的约束。
所以,一般借钱给别人,可以不写还款日期。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到了,就可以催债了。
四、借条要不要写利息?
如果是要收利息的,就一定要写,否则视为没有利息。
可以约定一个正常借款期间的利息,还可以约定一个逾期的罚息,像银行一样滴。
利息的衍生问题:高利贷受法律保护么?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都是允许的。
利息的衍生问题之二:已经自愿支付了的高利息,可以要求返还么?
这个是不行的。已经自愿支付的利息,你后来后悔了,告到法院去要求对方退还多付的利息给你,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哟。
但是,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你本息没有还清,人家债主告你了,你在法院可以要求将以前多支付的高息部分抵扣的。这表明你还是不愿意支付高息,因为本息没有还清!东莞的法院一般是直接算了之后将多付的利息抵扣未还本金。
五、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什么是赌债?
赌债么,就是麻将桌上输的钱。在牌桌上没有收到的钱,你要对方打借条,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因为输钱打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甚至你明知道对方是去赌博的,你还借钱给他,也是不保护的呢。所以,借钱的时候,有时候要装糊涂。有些人是很坦白的,在庭审调查的时候会承认借钱给人赌博的哦。
那样,不要说律师,连法官也帮不到你了!
例外:澳门赌博是合法的,你在澳门赌场赢的钱,都是合法收入。所以很多人去澳门呢,有些是真的赌博,有些呢,可能是洗钱,说是赢的,谁也不知道撒。
所以呢,在国内赌场放高利贷的那些,法律是不保护的,所以这些人就黑社会了,因为白道走不通。当然,你借钱给某个人,他说周转一下啊啥的,后来他自己赌博输掉了,就不关你的事,你可以理直气壮找他讨债!
六、房产抵押是怎么回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交给你就保险了吗?
法律上的抵押权,是必须在房管局做了抵押权登记,办理一个他项权证本本出来,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抵押权,才享受优先受偿权。
以本律师的了解,目前房产抵押权只能办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下,个人不办的。就是说,个人借钱给他人,房产抵押权法律上暂时是实现不到的。
至于那些把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交给你作为“抵押”的行为,统统都是心理安慰,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房产证,业主是分分钟可以挂失补办的。那么你锁在抽屉的那本就失效了,变成了废纸。
补充一个,房产证也要去房管局核实,因为我就有个当事人,起诉后才发现那个房产证是假的,根本那个房子就不是欠债的人滴。
七、“砍头息”怎么算?
所谓“砍头息”,就是某些放贷者为了规避高息限制,或为了保障利息收入,在借钱的时候就提前把利息从本金内扣除的做法。比如A给B借款10万元,说好一年利息1万元,A就在借钱的时候只给9万元给B,然后让B打10万元的借条。这种提前收息的做法就叫“砍头息”,在职业放贷中较为常见,普通老百姓间较少。
“砍头息”的做法违背了按照实收本金计算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是不支持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提前扣了利息的,法院将会按照债务人实际收到的本金来计算利息。以上面例子而言,法院只会按照实际收到的9万元来计算本金,并且按照9万元为基数来计算利息。
如果是饱受债务困扰的欠债者,记得以此为武器,适当减轻自己的还款负担。
八、担保人是个什么角色?
基本上,不轻易做保人,是一个稍有法律常识的人的做法。
在普通的人际交往中,作保是没有收益只有风险的。这个风险就是相当于第二还款人,当借钱的人不还的时候,你就要无条件帮他还钱的。
现在有专门的担保公司,这个事情尽量还是交到市场去解决比较好,不要自己引火烧身。
九、流质条款不可以。
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就是说A有一套别墅,A向B借钱20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A到时候还不了钱,这个别墅就归B所有。这个就叫流质条款,这种性质的约定违反了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
无效的原因是: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流质条款无效就是防止趁人之危。
所以说,不是你情我愿就不怕的,如果法律明文规定不许的事情,你就是白纸黑字写了也是无效的。
另附《借款合同》范本,一个是简单实用型,一个是完善全能型。
附一:
借条
本人,于年月日向借到现金人民币元(大写:元)。利息为月息千分之。借款人承诺每月日前支付欠款额的利息,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还清本息。
保证人自愿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对借款人的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附: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附二:
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借款给乙方,现各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上述款项甲方已经在年月日汇款给乙方。
2、借款期限:年,自签订之日起算。如果到期没有归还则自动续期,直至甲方发出还款通知时借款期限终止。
3、借款利率:正常期限内年利率%。如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须按月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4、付息方式:每月一次,在每月月底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该利息,甲方有权按照‰计算复利。
5、诉讼管辖及费用: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不能按时还款甲方循法律途径追索的,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必要的差旅费和合理的律师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6、归还预约: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还款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合理安排资金后归还。
7、担保条款:丙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对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8、生效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指模)
乙方:(指模)
丙方:(指模)
年月日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