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酒后代驾需要什么条件(酒后代驾应注意什么问题)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做酒后代驾需要什么条件,酒后代驾应注意什么问题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1.车后要关闭汽车电器
汽车上各种耗电设备越来越多,不知不觉间增加着人们的油费支出。
试验表明:后挡风电加热器使用10个小时,整车油耗将增加1升。所以,不要认为车上用电不像家里一样插电卡就不花钱,事实上,车上的耗电要远比平日家里买电贵很多。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下车时记得关闭所有电器,包括收音机、空调、车窗加热系统等。否则下次启动汽车时,它们可能自动打开。
2.压正常能省油3%
数据表明,只要有一个轮胎少打气40KPa,这个轮胎就会减少1万公里的寿命,而且还会令汽车的总耗油量增加3%。而经过测试符合厂家规定要求的胎压,大约可以降低油耗3.3%。若轮胎气压降低30%,当汽车以40公里的时速行驶时,轿车的油耗会增加5%-10%。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上车前习惯性地看一眼轮胎,如果感觉有点扁,就赶紧测一下胎压。另外,检查胎压时不要忘了备胎,免得需要换轮胎时才发现备胎胎压不足。
3.加油能减少噪音
一次猛加油和缓加油,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每公里会造成0.4克的多余二氧化碳排放。另外,由于急加速造成轮胎与地面的强烈摩擦而产生的噪音污染更是匀速驾驶时的7-10倍,还会使轮胎的磨损增加70倍,追尾风险增加4.3倍。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有意识地管住自己的右脚,让其变得更加“温柔”。
4.需要原地热车
通常情况下,很多车主会在冷车启动后,在原地停留怠速热车。但这样做超过1分钟,对发动机的损耗便会非常大。调研数据显示,这样做不仅增加了2.7%的发动机故障风险,而且原地热车还会增加11.3%的二氧化碳排放,实属“损人不利己”的举动。而且,原地热车还会使排气管内的积水无法排出,导致排气管生锈,严重的甚至会被腐蚀穿孔。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不需要原地热车。在车辆刚刚启动时不要马上加速,慢行几分钟,让发动机逐渐热起来,然后再均匀加速行驶。
5.超一分钟要熄火
堵车或等红灯的时候,绝大多数车主的做法都是挂入空挡,拉上手刹,然后静静等待。但试验得到的数据却证明,发动机在空挡情况下怠速运转3分钟消耗的燃油足够让汽车多行驶1公里。正因为如此,目前欧洲为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停车立刻熄火已经被作为交通法规强制执行。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遇到等红绿灯停车时间超过1分钟,堵车怠速行驶4分钟以上以及停车等人的情况,一定记住要熄火。即使只等1分钟,重新启动也比怠速更省油。
6.时别打手机
调查表明:开车拨打手机,驾驶员会下意识将车速平均降低17%,同时错过路口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40%。如果把时间也算入环保范畴的话,打电话开车平均还会很不环保地浪费驾驶员7%的时间。另外,在大多数城市,开车打手机被交警逮住的话既要被罚款还要被扣分,其实很不划算。
上海陪驾公司建议:上车时把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下车再接打电话。如果车内有蓝牙免提电话系统,也算是个比较方便的选择,但还是要尽量少用。
7.超60时别开窗
一直以来,所有汽车制造商都在竭尽全力地降低车辆风阻系数。但是,敞开的车窗绝对会让厂家所做的这些努力毁于一旦。试验表明,打开车窗,汽车的风阻将提高至少30%。周-勇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想象一下,车顶有面帆会是什么感觉?高速行驶打开车窗的效果基本和它类似!”
提示:时速高于60公里或者风比较大的时候,尽量关窗行车。
二、酒后代驾应注意什么问题
1.确代驾过程中车内财物丢失责任承担者。在代驾合同签订的时候,建议对酒后顾客身上财物和车内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中发生财务丢失,如不能证明是顾客自身原因造成的,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承担。[4]
2.确代驾合同的效力。认定顾客和代驾人签订代驾协议是不是有效,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顾客和代驾人事前(即喝酒前)签订代驾协议,则该协议当然有效。如果是酒后签订的协议,要分三种情况进行认定:(1)虽喝了酒但没有喝醉,不影响其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应影响所签协议的效力;(2)喝了酒且喝醉了,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则所签代驾协议能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部分有效,只对一方有利而损害对方利益的部分无效;(3)喝醉了酒,由成年亲戚或者朋友代签的合同,只要是出于保障顾客利益的原因,就应当具有效力。
3.确代驾过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如果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首先确认事故双方的责任。在代驾者负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车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保险公司可向有过错的代驾人追偿);如没有保险,则由代驾者承担责任。事故若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没有投保或存在保险差额的,代驾者和车主应首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双方内部约定确定各自的责任。代驾者是受单位指派代驾,属职务行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是驾驶员本人,而应该是所在的公司。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一些尝试,出台相关处理意见。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应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