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基本条件(低保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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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户需要什么条件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注意:
1、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来就很殷实,也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2、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计算:
按照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家庭月均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计算。
家庭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程序: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低保金是多少?是全国统一的吗?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截至9月,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402.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324.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078.2万人。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34元/人/月,较上年同期增长百分之9.9;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211元/人/年,较上年同期增长百分之16.6。
具体城市来看,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在四大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中,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最高,为970元/月,北京次之,为940元/月。
这说明全国低保金发放金额是不统一的,而且低保金额也会随着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低保会清退哪些人
国家提出扶贫精准化,低保申请将会审核的更加严格,凡是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人情保、关系保的都将会被清退。
虽然国家暂时没有明确出台哪些人的低保应该清退,但2018年12月1日浙江省施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低保清退做了明确规定,大家可以借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1、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2、拒绝接受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
3、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
4、有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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