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2013年新规定(2013年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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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2013年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
华律网律师解答:
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处理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最新修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3年女职工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最多产假可达158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包括在98天产假内);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产假增加30天。
4、什么是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5、符合晚育条件,配偶享有三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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