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办理 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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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材料
经营者签署
验原件
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的,在表格中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
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
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时限为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
3.审查
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一般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办理时限一般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限
15(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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