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加班费是怎么算吧(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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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7天,加班费如何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今年春节的法定假日为初一、初二、初三3天,这三天的加班费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或者换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初四至初七(2月3日至2月6日)4天如果加班的话,在半年之内可给劳动者安排同等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举例说明】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以此为例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68.05元。这样算来,春节前三天加班,至少可以获得612.4元(68.05×3×3);后四天,每天至少可获得136.1元(68.05×2),如果7天全加班并且没有补休,起码可以拿到1156.8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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