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本实施条例就属于这一类行政法规,通常冠以“XXX法实施条例”等名称。本实施条例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目的是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企业所得税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因此,本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不得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相抵触,也不得违背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进行界定的规定。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