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指挥配偶交易 基金经理“老鼠仓”被罚没超3000万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证报中...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指挥配偶交易 基金经理“老鼠仓”被罚没超3000万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雨田)近日,上海一位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曝光。

  这位基金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巧妙指挥其配偶趋同买入近400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约6.6亿元……最终,监管机构对该基金经理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趋同买入金额6.6亿元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指挥其配偶进行趋同交易,共涉及393只股票。上海证监局不仅对张某责令改正,还对其进行没一罚一超3000万元。此外,张某还被上海证监局采取了10年的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来看,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担任上海一家基金公司某只产品的基金经理,手握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大权,因职务便利张某知悉其所管理的基金产品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

  因此,张某便暗自操控名为“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 的账户进行交易。

  经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闫某”的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张某管理的基金产品趋同买入股票达393只,占比近六成。其中,趋同买入金额达66566.53万元,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张某曾提出三点意见进行申辩。首先,张某提出上海证监局的首次询问谈话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且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当排除该证据。上海证监局回应称,相关询问谈话程序合法合规,已由张某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张某在询问中对个别问题的解释不影响询问笔录的证据效力。

  其次,张某认为,认定其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的证据不足,未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对此,上海证监局回应表示,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这一事实,有张某提供的交易手机、银行卡以及相关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张某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最后,张某声称 ,“闫某”证券账户部分案涉股票在趋同交易期间之外也有交易,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有更好的交易时机等,说明相关股票是刘某基于自身交易习惯及公开信息等自主决策买入,与他无关。对此,上海证监局认为,张某主张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系刘某控制“闫某”证券账户自主决策操作,该申辩理由没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且不能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股票趋同交易情况。

  最终,上海证监局对张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措施,没收张某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此外,张某还被采取了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坚守合规底线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图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今年5月,深圳证监局对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诺投资”)投资总监李某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在2022年3月21日至6月7日期间,李某管理的两个证券账户与壹诺投资管理的壹诺千金三号等6只私募基金产品交易的股票存在趋同情况,两个账户趋同成交金额合计约2524.47万元,共获利约326.54万元。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李某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326.54万元,并处以326.54万元的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老鼠仓”行为不仅严重背离了基金经理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更对股票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破坏。基金行业的本质是受托理财,基金经理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投资者的资金。在日常工作中,基金经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仅要追求业绩的卓越,更应坚守合规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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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